爲落實市委、市政府重要決策部署,應對疫情、解決中小企業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幫助中小企業共渡難關,根據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關於本市國有企業減免中小企業房屋租金的實施細則》等要求,久事集團對所屬物業2020年2、3月租金減免方案公告如下:
一、實施主體
上海久事(集團)有限公司及下屬全資、控股子公司(不含上海強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久事集團”)作爲本次租金減免的實施主體。
上海強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作爲上市公司,將另行制定並決策租金減免實施方案。
二、適用對象
承租久事集團自有經營性房產,自身從事生產、研發、辦公、商業配套等生產經營活動,無負面清單事項的非國有中小企業爲本次租金減免的適用對象。
其中:
1.申請人租用的物業須是久事集團擁有產權的自有經營性房產。
2.申請人應在承租的物業空間內從事生產、研發、辦公、商業配套等經營活動,不包括虛擬註冊、人員居住等非生產經營性活動用途。
3.申請人應是非國有中小企業。其中:
(1)中小企業的認定範圍參照《關於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2011〕300號)有關規定,根據所屬行業予以確定。非企業性質的各類機構、非營利組織以及從事非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不在此次政策適用範圍內。
(2)國有的範圍參照《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第32號令)規定。
4.存在負面清單事項的申請人,在負面清單事項消除前,不享受租金減免政策。負面清單包括但不限於:
(1)有證據表明申請人不配合上海市、區等相關政府部門以及久事集團實施防疫工作,有瞞報漏報遲報相關信息、防疫措施不到位等行爲,造成嚴重後果的;
(2)申請人存在欠租欠費及其他違反租賃合同情況的;
(3)存在其他負面清單事項的。
三、租金減免方式
對符合適用條件的申請人,久事集團審覈通過後減免申請人2020年2、3月的房屋租金。申請人已經支付2020年2、3月租金的,久事集團在後續支付租金中減免相應金額。具體以雙方簽署的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或書面確認書爲準。
已籤租賃合同條款中約定2020年2、3月是免租期的,本免租政策不疊加適用。
存在間接承租久事集團物業情況的,轉租人(承租人)不享受本次租金減免政策。在轉租人(承租人)切實落實對符合條件實際經營次承租人(實際經營承租人需符合本公告第二條“適用對象”各項條件)租金減免的前提下,久事集團在不超過轉租人(承租人)對符合條件實際經營次承租人減免租金的總額內,減免轉租人(承租人)2020年2、3月的房屋租金。爲免疑義,轉租人(承租人)的轉租行爲需經過久事集團同意。
四、申請與受理
1、受理窗口:申請人向與其簽署租賃合同的出租方通過電子郵件和紙質文件快遞等方式直接提交租金減免申請和相關資料,也可以向出租方派出的業務人員提交租金減免申請資料。
久事集團相關企業聯繫人如下表:
2、申請人需提交的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1)《支持疫情防控減免租金申請表》(一式兩份)(含對所提交資料真實準確完整的承諾)(點擊下載申請表);
(2)承租人與房產所屬國有企業或轉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
(3)承租人營業執照副本、控股股東名稱及股權比例;
(4)承租人2019年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2019年12月上海市社會保險費繳納通知書,其他必要的材料;
(5)屬於轉租物業的,轉租人在提交申請資料時,還需提供:實際經營次承租人清單、實際經營次承租人的2-4相關資料(其中租賃合同爲實際經營次承租人與轉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轉租人收取實際經營次承租人2020年2月1日之前3個月的租金收款記錄、轉租人和實際經營次承租人簽署的同意減免2020年2、3月租金的協議;
(6)其他與審覈認定相關的材料(按需)。
申請人應如實誠信填報相關信息材料並對填寫信息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果久事集團在事中或事後發現申請人填報信息材料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久事集團有權駁回申請人申請,不給予租金減免,要求申請人補交已減免的租金,直至提前解除與申請人的租賃合同。
經審覈符合租金減免條件後,出租人將書面反饋審覈意見並和申請人簽訂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或書面確認書。承租人取得的租金減免額最終以久事集團實施主體通知爲準。
3、受理方式:疫情防控期間可以掃描件(PDF格式)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相關受理方,蓋章原件需於申請截止日前書面遞交。
4、申請截止時間爲2020年6月30日。
五、諮詢與監督
久事集團設立監督電話和郵箱:
聯繫人:戴元軍(運營協調部)
63308888-3427
jsdyj@jiushi.com.cn
六、其他事項
久事集團保留對支持疫情防控減免租金方案及未盡事宜的最終解釋權。
本實施方案在執行過程中如遇上海市政策調整的,久事集團有權對本方案進行調整。
上海久事(集團)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4日